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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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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费率确定比例
时间:2007-07-05
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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